国家外汇管理局 · 政策法规·· 2025-12-26精选AI 评分8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跨国公司及成员企业条件,要求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0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等值20亿元人民币,境内外成员企业合计不得少于三家。
推荐理由
文件把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从试点推向全国,并给出成员企业准入、额度公式与备案流程的具体口径。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政策法规 · saf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