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 2026-07-13精选AI 评分62
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26〕第3号)
AI 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26〕第3号,创设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向符合条件的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提供人民币流动性。回购工具操作方式包括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种类包括中国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人民银行认可的高等级人民币债券,期限包括7天、1个月、3个月,回购利率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点确定。
推荐理由
公告明确了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的操作方式、债券种类与期限,为境外机构人民币流动性管理提供了新渠道。
来源: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 · cip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