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重要支付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含中央对手方)、基础征信系统等纳入统筹监管。
推荐理由:办法将重要支付系统、清算结算系统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并明确准入、运营与跨境交付要求,支付与清算机构可据此对照合规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重要支付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含中央对手方)、基础征信系统等纳入统筹监管。
推荐理由:办法将重要支付系统、清算结算系统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并明确准入、运营与跨境交付要求,支付与清算机构可据此对照合规安排。
2026年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出席第十五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并讲话,表示我国支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稳步提升、现代支付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他提到内地与香港跨境支付通稳健运行,与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支付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序推进,跨境二维码统一网关上线“内包外用”业务,数币达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上线。
国务院新闻办9月10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介绍《金融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已正式出台,人民银行据此制定印发了本系统的“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并配套出台9份相关领域行动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26〕第10号,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修订支付系统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办发〔2016〕112号),并废止银发〔2008〕147号、银办发〔2008〕101号两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公告调整了大额、小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与数字证书管理职责分工,并废止两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旧规,机构可据此对照自身职责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明确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的净融出余额上限按一级资本净额或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乘以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核定,净融出余额达到上限80%时须内部预警。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银发〔2013〕168号第六条关于人民币账户融资比例上限的规定,农村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出业务,存量业务自然到期。
推荐理由:通知以一级资本净额等指标核定净融出上限,并设80%预警线,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机构可据此对照额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