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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单与受理

收单业务的规则与实务:外包与准入、商户进件、费率与分润、终端与聚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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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条 · 共 1 条
4月24日周五
  1. 中国人民银行 · 条法司82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办法将支付服务列入金融产品范围,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其提供营销服务;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购买转接渠道应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转委托。

    推荐理由:办法将支付服务纳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范畴,并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管产品提供营销服务,支付机构可据此对照调整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