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从提升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加大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举措。
推荐理由:八部门联合发文,支付相关条款集中在支付便利化、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与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可对照政策方向。
跨境与出海支付:外汇与展业合规、通道与结算、境外牌照、跨境电商与 B2B 收付。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从提升金融机构专业能力、加大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举措。
推荐理由:八部门联合发文,支付相关条款集中在支付便利化、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与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可对照政策方向。
2026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在广西南宁联合举办中老跨境数字支付互联互通启动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副行长苏里萨克·萨姆努翁出席并致辞。该互联互通是双方央行行长于2026年6月签署的《关于加强金融创新、数字支付和法定数字货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框架下达成的阶段性成果。两国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商业银行、参与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推荐理由:中老两国央行在6月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启动跨境数字支付互联互通,可观察双边本币与数字支付合作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9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同时废止汇发〔2019〕7号。通知明确资金池业务的准入条件,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亿元人民币,或境内外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不低于10亿元和等值2亿元,自贸区内主办企业门槛减半。
推荐理由:文件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业务从试点推向全国,并给出准入门槛、额度公式与备案流程,跨境资金管理架构可据此对照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港澳台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进出口银行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不足100亿元的按100亿元核定。
推荐理由:文件上调外资及进出口银行境外贷款杠杆率并放宽间接贷款办理要求,机构可据此对照银发〔2022〕27号文调整业务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同时废止汇发〔2009〕24号、银发〔2016〕306号、银发〔2021〕2号等文件。
推荐理由:办法将本外币境外放款纳入一体化宏观审慎管理,并明确登记条件、余额上限与资金用途边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明确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的净融出余额上限按一级资本净额或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乘以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核定,净融出余额达到上限80%时须内部预警。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银发〔2013〕168号第六条关于人民币账户融资比例上限的规定,农村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出业务,存量业务自然到期。
推荐理由:通知以一级资本净额等指标核定净融出上限,并设80%预警线,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机构可据此对照额度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未经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及未经同意的 RWA 代币化业务提供账户、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服务,支付机构可据此对照排查存量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跨国公司需指定一家境内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不低于等值70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等值20亿元人民币,境内外成员企业合计不得少于三家。
推荐理由:文件把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从试点推向全国,并给出成员准入、额度公式与备案流程的具体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业务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跨境收支和资金汇兑作出规定。通知要求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在首个交易日起或超额配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境外上市登记,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相关资金汇兑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2103)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
推荐理由:通知统一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资金登记、账户与汇兑规则,并明确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及旧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