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川落地,备案权限下放至所在地外汇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于9月14日正式实施,自贡某制造业跨国集团完成业务备案,标志该业务在四川落地。新政策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并将业务备案审批权限下放至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此次落地的跨国公司包含12家境内成员企业、4家境外成员企业,惠及新加坡、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海外子公司。
推荐理由:通知落地后备案权限下放至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跨国集团可对照了解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的办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