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公告,明确在天津市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依法履行备案义务,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备案主体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市场主体一网通办中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入口填报,识别标准参阅《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未按规定备案且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天津市受益所有人备案的主体范围、办理路径与未备案的罚款上限,相关企业可据此对照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