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广州分行提示规范使用“支付”“清算”“结算”“征信”“信用评级”等字样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提示,要求未依法取得许可或办理备案、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支付”“征信”“信用评级”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清算”“结算”字样的经营主体,尽快到登记机关办理名称或经营范围变更。与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无关的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组等可继续使用“清算”“结算”字样。提示同时呼吁社会公众甄别经营主体是否具备支付、征信、信用评级资质,防范无资质主体的虚假宣传。
推荐理由:提示明确了名称与经营范围中含支付、清算、结算、征信等字样的整改要求,并划出破产清算等例外情形。